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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受害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双向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9 19:47:24 人浏览

导读:

雇员受害在交通事故中能否双向赔偿?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不冲突。员工上下班事故如何赔偿?本文详细解析相关法律规定,助你了解权益。点击下方“立即咨询”,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一、雇员受害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双向赔偿

  当雇员在交通事故中受害并被认定为工伤时,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对于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如果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如果伤害是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赔偿权利人还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上下班事故的赔偿责任

  1.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首先通过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公司通常不需要额外赔偿,除非公司未为员工缴纳保险金。

  在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将作为补充责任,即在交通事故赔偿后,如果仍有不足的部分,工伤保险将进行补充赔偿。

  2.如果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了相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面临这类法律问题时,我们应保持冷静,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你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吗?点击“立即咨询”,法律快车律师随时为你提供帮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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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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