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的法律条文
导读:
在我国,对于性骚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性骚扰行为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目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必须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并且这种行为是违背被侵害人意愿的。
同时,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的拥挤、擦撞行为通常不被认为是性骚扰。
2.行为方式:性骚扰的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
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与对象:性骚扰可分为工作场所性骚扰和公共场所性骚扰。
前者包括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以及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
后者则主要指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此外,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性骚扰可能发生在各种场合,例如工作场所、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其对象可以是任何性别的人,无论是女性、男性还是跨性别者。
对于不同的场合和对象,预防和处理性骚扰的措施也应有所不同。例如:
1.在工作场所中,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如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设立投诉渠道,以防止和制止性骚扰行为的发生。
2.对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相关管理部门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预防和处理性骚扰行为,例如加强监管和提供安全保障等。
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性骚扰行为,一定要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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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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