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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30 08:14:19 人浏览

导读:

医疗鉴定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医疗鉴定的程序是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专家鉴定组成员需要向当事人提出相关问题;由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等。

  一、医疗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医疗鉴定主要由医学会负责。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鉴定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鉴定的流程具体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三、医疗鉴定费用是怎样的

  医疗鉴定费用由谁交纳由以下几种情形:

  1.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4.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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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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