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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重新办理房产证并更改姓名和名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4 11:07:29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要重新办理房产证并更改姓名和名字的,若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先到工作机关办理析产公证手续,若是诉讼离婚则不需要这一步,然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免税申请后,完成更名手续即可。

  一、离婚后如何重新办理房产证并更改姓名和名字

  离婚后更改房产证名字的,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免征契税申请,然后经过审查后,符合更名条件的,即可完成更名手续。

  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离婚后重新办理房产证并更改姓名和名字需要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后重新办理房产证并更改姓名和名字一般需要7至15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离婚后重新办理房产证并更改姓名和名字需要什么费用

  离婚后重新办理房产证并更改姓名和名字需要的费用如下:

  1.契税:离婚后过户可以申请免交契税;

  2.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6.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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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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