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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的房子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01:42:30 人浏览

导读:

拍卖的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转让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的房子过户的流程是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等。

  一、拍卖的房子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拍卖的房子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如果无法提交,需要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

  4.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法院判决的除外)。

  5.委托拍卖合同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6.房屋登记表及不动产(个人)平面图两份(原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全部划拨土地)出让批准文件。

  9.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决书。

  10.如果单方申请,需要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二、拍卖的房子过户的流程

  1.售房者要配合购房者进行产权调查;

  2.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购房者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房产过户的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由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房屋过户登记时间应该在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过户时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有所不同。

拍卖的房子

  三、拍卖的房子过户要多久的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过户一般在30天内完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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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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