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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争议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7 13:49:12 人浏览

导读:

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劳动争议包括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劳动争议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劳动争议解决方法

  法律快车提醒您,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劳动争议怎么举证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按以上规则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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