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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里申请大病救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8 05:24:50 人浏览

导读:

到行为人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大病救助。行为人申请大病救助要准备的材料有医疗救助申请书、身份证、转院证明等。申请大病救助的对象有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

  一、到哪里申请大病救助

  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社会救助暂行办》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二、申请大病救助的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三、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

  大病医疗救助需要满足以下六个条件才可申请: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5.城市三无人员;

  6.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等。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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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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