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客户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导读:
客户资料要被认定为商业秘密需满足特定条件。
1.客户的特有性是核心,意味着客户是企业通过投入资源才获取的。
2.客户名单必须经过企业的加工和管理才能构成商业秘密。
3.这些客户信息需要是企业独有的,并且进行了适当的特定化处理。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客户资料是否可被认定为商业秘密的基础。
《刑法》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1.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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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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