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应该怎么处理
导读:
医院误诊,受害者可以向医院或者卫生部门投诉。处理步骤一般如下:
1.及时保留证据;
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指派专人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主管部门会组织小组展开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院误诊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需要赔偿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医疗事故的医疗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是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等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才能免责,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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