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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事由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4 00:50:42 人浏览

导读: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事由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投资人决定解散等。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清算方式是,投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然后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编制清算报告等。

  一、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事由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是: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怎么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的方式:

  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且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解散需要补偿员工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解散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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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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