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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有什么特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9 03:32:15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责任的特点是主体必须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主观上有过失行为,对患者有严重危害结果等等。医疗事故责任是可以分为完全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轻微责任等情形。

  一、医疗事故责任有什么特点

  1.责任主体必须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

  2.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行为;

  3.对患者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为几级的

  4级。

  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三、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方式:

  1.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机构支付赔偿金后可以向存在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

  2.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3.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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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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