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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要盖公司什么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1 11:49:56 人浏览

导读:

工作证明要盖公司的人事专用章、劳动合同专用章等,这些印章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备案以及用人单位的授权。招工招聘记录、就职日期等都是工作证明上所具备的内容。

  一、工作证明要盖公司什么章

  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

  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人章就是公司章,你所谓的法人章是法人代表吧。那就不一定要盖。盖合同章也是可以。在一些场合,特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时候,如果证据有利于劳动者,那么其他章被认可的机会很大。如果明显理在劳动者,则被要求一定要公司章才承认的机会非常大。

  二、工作证明包含的内容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作证明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公司名称和地址:证明信的开头应明确公司的全名和详细地址,以便确认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员工个人信息:工作证明应包含员工的全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以确保被证明人的身份准确无误。

  3.就职日期:工作证明中应详细列出员工于公司的入职日期,这是验证员工在公司工作经历的重要依据。

  4.职位及工作描述:工作证明应包含员工的具体职位以及担任职位期间所负责的工作描述和责任,这有助于了解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贡献。

  5.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这包括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6.招工招聘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也是工作证明的一部分。

  7.考勤记录:这也是证明员工在职状态和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

  8.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和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作为工作证明的补充材料。

  三、工作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如果没有特别注明,此类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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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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