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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未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应采取何种措施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2 01:09:18 人浏览

导读:

对方未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应采取的措施可以是携带裁决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变卖财产、提留收入等都是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方式。

  一、对方未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应采取何种措施处理

  劳动仲裁裁决的被申请人不执行生效裁决的,仲裁申请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来执行,并且需将执行结果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执行方式如下: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三、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裁决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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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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