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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医院过度治疗找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1 05:43:07 人浏览

导读:

投诉医院过度治疗可以找医疗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等。过度治疗所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

  一、投诉医院过度治疗找哪个部门

  1.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医院过度医疗问题。

  2.如医院涉嫌虚假宣传,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以构成消费欺诈为由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二、医院过度治疗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院过度医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三、医院过度治疗损害赔偿标准

  过度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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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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