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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因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9 01:37:36 人浏览

导读:

解除因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关系,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欺诈行为签订合同,如果是一般的欺诈行为则是属于民事案件,如果是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是涉嫌合同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

  一、如何解除因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关系

  受欺诈的一方知道自己被欺诈签订合同后,可以在一年内向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欺诈行为签订合同属于什么案件类型

  1.合同欺诈一般属于民事案件,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2.但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实际能力或担保的合同欺诈属于刑事案件,涉嫌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欺诈行为签订合同法院多久受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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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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