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反不正当竞争 > 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5 00:23:16 人浏览

导读:

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概念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采用非法手段参与竞争的行为,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消除市场竞争,排挤市场竞争对手的行为。

  一、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妨碍或者消除市场竞争,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限制竞争行为,既包括具有经济优势力量的经营者滥用其经济实力限制他人竞争的行为,又包括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正当竞争一般是指经营者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