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与工业用地的关系是什么
导读:
建设用地与工业用地包括的范围不一样。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利用、生产经营和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为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的范围限于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地上权,是使用权人在国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地上权。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根据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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