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导读:
民法典对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定有要约如果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要约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法律其他规定等。
要约的生效要件为:
1.要约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到内容要具体明确;
3.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约束;
4.向受要约人发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快车提醒您,要约生效后,不可以撤回,要约未生效前可以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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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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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合同订立的第一个程序要件。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且一旦要约被对方接受即可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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