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益有哪些
导读: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有:
1.复制权。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的权利;
2.商业利用权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等,投入商业利用的相关权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七条
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下列专有权:
(一)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
(二)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投入商业利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八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产生。
未经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受本条例保护。
法律快车提醒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取得方式是:
1.登记制。
2.有限的使用取得与登记制相结合。
3.自然取得制。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是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应当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10年。
法律依据: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但是,无论是否登记或者投入商业利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本条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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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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