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给个人有什么风险
导读:
1.租赁权对抗的风险;
2.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3.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4.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5.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6.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7.房产处置执行难;
8.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1.未结清贷款的房产
抵押消费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不是允许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为此借款人不能够使用抵押消费向银行申请贷款。
2.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也无法操作此套房产的抵押消费贷款;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也就无法操作该项业务。
3.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回迁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之一,一般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或者其房屋性质归属于经济适用房。根据国家的政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同样无法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4.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产,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取得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
所以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抵押担保的期限是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注销他项权证之日止。
当事人房产进行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合同成立但并未生效。房产抵押担保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根据主债务的实际履行期限确定。主债务履行完毕,抵押权就会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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