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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居间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3 12:57:09 人浏览

导读:

可以解除居间合同的情况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出现了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的、出现了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解除事由的。居间合同满足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等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居间合同

  1.协商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居间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人民法院审理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流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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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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