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法律文书大全 > 劳动社保 > 劳动监察 >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哪些范围内的问题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哪些范围内的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4 00:02:51 人浏览

导读: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范围是在2年内发生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等。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差异在于两者的执法主体不同、法律地位不同、法律后果不同等。

  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哪些范围内的问题

  受理范围如下: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二、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有何差异

  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差异如下: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般属于行政行为,仲裁机构属于民事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

  三、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

  1.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3.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