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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所需文件有哪些项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2 01:23:35 人浏览

导读:

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所需文件有,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等。具体所需文件,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

  一、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所需文件有哪些项目

  所需文件如下:

  1.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红线图、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前期资料。

  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文件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详细信息。

  二、工程验收合格后质量问题的责任谁承担

  工程验收合格后出现质量问题是由承包方负责的,在处理工程建设质量纠纷时,当事人若是无法协商处理的,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具体如下: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如果有分包情况的话,分包单位可以对承包的工程进行验收,但是总发包的单位应当派人来参加项目的验收过程,分包的工程完成以后,分包单位需要把工程的有关资料交给总发包单位。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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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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