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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不能采用代位继承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5 11:03:38 人浏览

导读:

不能采用代位继承的情形是有遗嘱存在、继承双方是旁系亲属和姻亲以及失去继承权等。代位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权利包括了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权利、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等。

  一、有哪些情况不能采用代位继承方式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有:

  1.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

  2.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

  3.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定继承人有哪些权利

  代位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如下: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三、代位继承房产有没有时间要求

  代位继承房产有时间要求,时间要求是三年。法律快车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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