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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鉴定费一般交给谁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5 04:51:33 人浏览

导读:

缴纳鉴定费一般是申请人预交给鉴定机构的,不用向人民法院支付。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伤残鉴定时间的期限一般是在受伤人员医疗终结之后,诉讼费一般包含鉴定费。

  一、缴纳鉴定费一般交给谁好

  鉴定费用是由申请人预交给鉴定机构的,无需支付给人民法院。费用数额以鉴定机构通知为准。鉴定费用必须依通知按时缴纳,否则可能导致鉴定程序无法启动,不利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伤残鉴定时间期限的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具体伤情不一样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出院后,特殊的伤情例如骨折需要六个月。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1年。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

缴纳鉴定费

  三、诉讼费包含鉴定费吗

  诉讼费包含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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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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