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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中药材时需要标明什么关键信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5 00:25:10 人浏览

导读:

销售中药材时需要标明品名、产地以及供货单位等关键信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构成销售劣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销售中药材时需要标明什么关键信息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应当标明产地。在发运中药材时应当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应当注明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应当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应当标明产地。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

  二、销售药品经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销售中药材

  三、销售劣药罪构成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销售劣药罪构成的关键因素: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3.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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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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