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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6 17:25:55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两者的申请主体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是单位和职工家属,而伤残鉴定的申请是当事人和公安机关,另外就是两者的标准和使用目的不同。

  一、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1.鉴定的时间和机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者其家属、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残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向院或者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申请;

  2.标准依据不同:工伤除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和职业病致残分类”外,还有非工伤的“非因工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伤残鉴定的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3.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是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鉴定的目的常被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二、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3.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4.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5.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6.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7.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8.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9.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10.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手腕受伤,一般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在拿到鉴定等级之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此时,单位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会愿意主动支付赔偿金,但若是拒不支付的,职员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三、工伤鉴定需要哪些必要证明材料

  1.劳动关系证明

  法律快车提醒您,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诊断证明书

  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

  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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