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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9 18:52:26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承揽合同。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属于承揽合同的性质,主要是指发包人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权利义务,所签订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违法分包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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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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