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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收到通知书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8 13:14:58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书的,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被申请人准备好答辩状并提交,如果想要调解的,则可以联系仲裁院申请调解,不愿调解的,则等待仲裁庭开庭即可。

  一、劳动仲裁收到通知书怎么办

  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的,处理如下:

  1.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被申请人可以提交答辩状,需要调解的可以及时联系仲裁员,不想调解的等待开庭传票。

  2.应当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计算应当赔偿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5.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申请立案;

  2.仲裁机构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仲裁机构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

  4.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5.调解不成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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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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