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仲裁法 > 劳动争议仲裁 >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2 01:13:43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着重调解、双方自愿、灵活处理。在面对劳动争议的时候,首先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调解处理,还是不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后可以去起诉。

  一、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什么

  有下列三个原则: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基础上调解。

  3.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在当前劳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不能过于抠条文,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双方又能接受,即可达成协议。

  二、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程序。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三、劳动争议处理期限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期限是指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等申请审理或仲裁的期限,具体如下:

  1.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申请调解;调解期限为15日。

  2.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期限为45日,特殊情况延长15日。

  3.仲裁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法院起诉,普通诉讼结案期限为60日,可以延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