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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5 11:24:37 人浏览

导读:

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可能是合同标的灭失、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等。

  一、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就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二、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3.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交货地;

  4.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交货地;

  三、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是什么

  1.合同标的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另一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合同成立后,由于双方原因的变更,合同基础动摇或丧失,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时,也可以解除合同,减少双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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