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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自杀能否认定为工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0 15:09:06 人浏览

导读:

上班期间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需要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上班期间自杀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班时间自杀,不算工伤。认为为工伤的情形: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故意犯罪。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应该如何申诉

  1.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三、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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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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