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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迫加班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0 05:33:50 人浏览

导读:

员工被迫加班是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费用是按平常每小时薪资的一点五倍计算,在双休日加班的费用是平常日薪的两倍,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费用是平常日薪的三倍。

  一、员工被迫加班是否属于违行为

  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如果公司的行为没有违背员工的意愿,并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了足额的报酬,那么法律是不会追究的。

  但是,劳动法是建立在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上的。如果违反了劳动法的工作时间规定,那当然违法了。而且加班超出了员工体力极限,不仅容易出事故,而且劳动生产率也会下降,会得不偿失。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超载加班工资以什么作为计算的基数

  法律快车提醒您,加班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三、加班费用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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