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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主体如何确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8 09:39:26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主体的确定是原告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限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主体如何确认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一般是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原告或被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要先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限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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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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