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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3 04:17:57 人浏览

导读: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也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医学会进行申请,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要求鉴定的,还可以由法院来委托具体的鉴定事项。

  一、在哪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也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最后还可以由人民法院来委托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由市一级的北京医学会来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哪几种方式

  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行回避是指专家鉴定组成员认为自己有回避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也就是说自行回避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负有的一项重要义务。当事人申请回避,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认为专家鉴定组成员有回避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也就是说申请回避是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时,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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