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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06 05:47:14 人浏览

导读:

建筑工程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区别有哪些?本文将为你解析建筑工程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区别,以及它们各自的法律依据和起算时间。通过了解这些基础知识,你将更好地理解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一、建筑工程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区别

  建筑工程的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虽然都是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但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1.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缺陷责任期则来源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2.保修期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而缺陷责任期则可由承、发包双方自主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保修期与质保期起算时间

  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则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的约定自由程度也不同,质保期的期限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而工程建设主要部位的保修期限则由法律直接规定。

  了解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区别后,你是否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如果你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我们会尽快为你解答。

  你还有关于保修期与质保期的问题吗?请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会尽快回复你。关注我们,了解更多法律资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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