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修期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导读:
如果一个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通常是有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的。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建筑工程保修期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工程保修期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在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开发企业尚需向购房者者承担保修义务的,由开发商承担保修的责任。
(一)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对购房者承担保修义务,而不能就此向施工单位追偿。
(二)即使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开发商如果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就该赔偿责任可向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三)保修期满后住宅类商品房的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由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解决。
(四)保修期满后,除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外的维修,业主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或第三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一般由业主自己承担。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由承包人予以维修。在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质保期内,承包人即可以根据法定或约定的保修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发包人擅自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势必会导致承包人丧失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修复后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因此,当具备承包人拒绝修复、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发包人具有包括与承包人之间的信任基础丧失在内的其他合理理由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修复,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的修复费用。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建筑工程保修期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建筑工程保修期过后出现质量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开发商尚需向购房者者承担保修义务的,由开发商支付保修费用。如果没有保修义务则需要自行进行维修支付相关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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