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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有哪些必要的组成部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1 13:50:38 人浏览

导读:

合同要约必备的组成部分包括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及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等。民事合同的效力何时失去效力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失效的条件或者期限。

  一、合同要约有哪些必要的组成部分

  合同要约具备的构成要件有,

  1.具有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具体和确定的;

  3.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其承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

  二、合同订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约定的义务。

  3.若违约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三、民事合同的效力何时失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一般在约定的期限或者条件达成后,合同就会终止,合同就会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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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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