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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不明确如何履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4 00:59:18 人浏览

导读: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对于质量约定不明确的,则可以根据该物品的国家标准履行,如果是对于价款不确定的,则可以根据当地政府指导价格来履行。

  一、合同约定不明确如何履行

  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可以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合同履行期限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三、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法律快车提醒您,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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