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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6 00:11:12 人浏览

导读: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包括有要约人发出要约、承诺人一般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而后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等签订合同。其中,书面形式包括有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有什么

  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

  1.要约人发出要约;

  2.承诺人作出承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3.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订立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双方签订合同,基本的要素可以分为以下这些:

  1.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法等等。

  2.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

  3.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

  4.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

  5.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都包括在此。

  6.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仲裁还是诉讼。

  7.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

  8.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

  三、合同订立中的两个阶段的涵义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有效要件是: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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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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