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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否可以提前退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9 00:46:40 人浏览

导读:

承租人是可以提前退租的,如果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过后,出租人表示同意的,则可以退租,又或者是租赁物由于意外的情况出现危害承租人安全的情况,则承租人也可以退租。

  一、承租人是否可以提前退租

  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租赁物危害健康等情形时,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已经关于租赁的期限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存在着提前退出这样的一种行为是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所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是按照律当中的规定,都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所以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中租赁期限应如何明确确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合同中载明,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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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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