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权 > 商标权和商号权都有什么区别

商标权和商号权都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4 00:14:15 人浏览

导读:

商标权和商号的区别是两者的客体不同,注册机关不同以及权利范围以及时效性不同,商号权的客体是区别企业本身的标志而商标权的客体是正式注册过的商标。

  一、商标权和商号权都有什么区别

  1.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为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来源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只是区别企业本身的标志,具有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

  2.注册机关不同。商标权的获得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而商号权的获得是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递交申请。

  3.权属性质不同。商标权属知识产权; 在我国,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有些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立法中,会将商号权作为知识产权来加以规定,认为商号权也具有一部分知识产权的属性。

  4.权利范围以及时效性不同。商标权的行使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使用期限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

  商号权的行使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5.适用法律不同。商标权人按照《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并使用,商号权人按照《公司法》进行登记。

  6.表现形式不同。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通过以上表现;而商号只能通过汉字来表现。

  二、商标侵权的认定

  从我国商标法规定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1.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2.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3.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4.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一般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认定是否侵权时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而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认定是否侵权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过错为要件。

  三、法律规定中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律规定中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