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管辖 >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该怎么解决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该怎么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1 14:35:03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成立的,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异议不成立的,劳动仲裁委驳回异议申请。

  一、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该怎么解决

  1.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及时提出,由劳动仲裁委审查;

  2.如果异议成立的,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仲裁委;

  3.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异议申请;

  4.之后当事人对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及时去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纠纷的仲裁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决定立案的,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4.组成仲裁庭;

  5.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6.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开庭裁决;

  7.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三、劳动争议仲裁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劳动仲裁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能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

  4.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自身仲裁主张的材料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