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劳动仲裁部门是哪个单位

劳动仲裁部门是哪个单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6 14:56:23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部门是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劳动仲裁地点可以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劳动仲裁部门是哪个单位

  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受地域管辖的限制,当事人不向特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该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以管辖不符为由驳回申请,并告知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的地点。

  劳动仲裁地点的确定:

  1.劳动仲裁地点可以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可以择其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具有一定的优先性。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如何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三、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会怎么样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来讲,不会产生法律后果。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