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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是否存在撤销的可能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5 00:29:10 人浏览

导读:

房产赠与存在撤销的可能性。房产赠与是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条件的规定是,赠与人拥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均为自愿的意思表示等。

  一、房产赠与是否存在撤销的可能性

  房产赠与存在撤销的可能性。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产赠与条件最新规定

  房产赠与条件最新规定如下:

  1.赠与人拥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

  2.该房屋不存在纠纷,具有房产证

  3.双方均为自愿的意思表示;

  4.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5.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相关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房产赠与合同公证费用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房产赠与合同的公证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可以询问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房产赠与合同的公证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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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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