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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限额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06 08:19:39 人浏览

导读:

医疗赔偿限额要根据受害者的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是包括医疗费用支出,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是有残疾的还需要赔偿伤残生活补助费。

  一、医疗赔偿限额如何确定

  对于医疗纠纷的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是依据具体案情以及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而定,医疗赔偿依照法律规定一般包含在该医疗机构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支出,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致使患者残疾的还要赔偿伤残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等。如果致使患者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怎么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

  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的流程是:

  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医疗事故赔偿诉讼由医疗事故发生地或者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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