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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被损坏物业有责任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05 17:15:50 人浏览

导读:

门被损坏物业一般是有责任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物业需要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如果是物业监管不到位导致业主有损失的物业需要进行赔偿。

  一、门被损坏物业有责任吗?

  业主门被砸了,物业有责任。

  物业服务协议上一般都会约定物业提供的服务范围,其中包含了小区安全管理,物业应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业主门被砸,要依据三种规则进行处理:

  1.业主被盗时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2.业主被盗时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范围的认定。虽然物业公司对业主被盗承担过错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盗窃行为的发生只要存在过错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同类案件处理的裁判规则。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业主的财产损失的后果的形成有过错,那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物业费用都包括什么

  物业费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主体是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

  由于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大会尚未成立,还不能由业主大会统一业主意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只能由建设单位承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从法理角度来看也是许可的,由于建设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购买了土地使用权,投入了巨资进行建设,在物业未销售之前,他是第一业主,是有权利行使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权的。

  2.过渡性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仅存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的过渡期间内。而这一时期,物业销售、入住则是渐进行为,可快可慢的不定性,带来了业主大会首次召开时间的不确定,因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通常也是不确定的。一旦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结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相应终止,这就说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过渡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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