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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等级如何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2 03:32:20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认定等级一般是分为一到十级,其中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等为二级工伤,如果是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等属于八级工伤。

  一、工伤认定等级如何鉴定

  工伤鉴定等级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工伤,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等;

  2.二级工伤,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等;

  3.三级工伤,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等;

  4.四级工伤,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面部中度毁容等;

  5.五级工伤,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六级工伤,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等;

  7.七级工伤,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等;

  8.八级工伤,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等;

  9.九级工伤,颈部外伤致颈总等;

  10.十级工伤,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等。

  二、工伤认定后多久能做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做伤残鉴定的时间并不是统一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要等到病情相对稳定以后才能做伤残鉴定。病情稳定通常就是出院以后,如果职工认为影响到了劳动能力,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三、工伤鉴定费由谁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级别,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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