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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卡还能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9 12:31:50 人浏览

导读:

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卡还能用。法律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享受社会保险关系保留的以及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不为其支付医疗保险费。

  一、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卡还能用吗

  因为当事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当事人不需要自己缴费。不仅当事人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续使用,还可以继续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不会因为当事人失业,自己不缴纳医保费而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快车提醒您,下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失业保险基金将不支付其职工医疗保险费:

  1.已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手续的人员;

  2.已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3.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4.本人提出不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如何申请失业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失业金的流程为:

  1.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三、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怎么办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如果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所在的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如果不是因为自身的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而是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也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救济金。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已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如果累计缴费的时间超过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如果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已经超过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就是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办机构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否则新用人单位将不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其个人将承担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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