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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类型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1 15:37:43 人浏览

导读:

合同的效力类型有四种,具体包括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效力待定,如果是当事人追认的则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一、合同的效力类型有哪些种类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3.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4.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二、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

  被确认是无效合同的,那么不适用合同的诉讼时效。

  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会被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是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所以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制度。

  若该形成权受期间限制,也应受除斥期的约束而非诉讼时效的约:

  1.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而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

  2.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

  3.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

  4.无效合同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并不会必然影响交易安全。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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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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